跳大繩.二零一五年中文系系節
日期:2015年10月5日(一) [開幕禮後進行]
時間:20 : 15 – 21 : 00
地點:新亞圓形廣場
雨程安排
籌委會將密切留意天氣報告,按比賽當日天氣狀況而決定開幕禮及比賽的雨程安排,屆時將透過系節網頁及Facebook page通知有關安排。
形式
1.
各書院隊伍需派六人跳繩、兩人執繩;跳繩的參賽者中最少有兩名女生,執繩者則沒有限制。
2.
比賽共設五場,每隊需輪流比賽。
3.
跳大繩比賽開始前,總負責人通知各隊派一代表抽籤決定先後次序。若錯過抽籤時間,該隊將失去抽籤權,由總負責人代為抽籤。
4.
每隊以累積跳躍次數的總和為最後成績。
規則
1.
由參賽隊伍決定握繩及跳繩人手。
2.
比賽為兩分鐘制:每隊有兩分鐘試跳時間及兩分鐘比賽時間。
3.
隊伍在試跳期間可調整策略,例如執繩及跳繩的人選等。兩分鐘過後,隊伍要確實執繩及跳繩的人選,正式進入兩分鐘比賽。
4.
比賽方法為不入繩。不入繩的隊伍須在靜止的繩子旁站好,依評判指示開始跳繩,由跳起一刻開始計算兩分鐘比賽時間。
5.
若比賽期間有人失誤,例如踏繩或絆繩導致跳繩中斷,隊伍可重跳。之前的跳躍次數會計算入最後成績之內,以累積跳躍次數的總和為最後成績。
6.
失誤(如踏繩或絆繩)的一跳不會計算入跳躍次數。
7.
一旦兩分鐘比賽時間完結,工作人員會吹哨子,比賽隊伍便需立即停止比賽。
8.
由於流程緊湊,所有比賽項目逾時不候。若兩分鐘試跳時間過後,隊伍之參賽人數仍未及比賽要求,會被取消資格。
9.
物資所限,正式比賽前恕未能試繩,惟每隊均於正式比賽期間有兩分鐘試跳時間。(可參見本節第2點)
名次及分數
本項比賽設第一至第五名。第一名200分,第二名160分,第三名120分,第四名80分,第五名40分。
若五隊皆同分,必會重賽,每隊重賽時間為一分鐘。本項比賽設第一至第五名。第一名200分,第二名160分,第三名120分,第四名80分,第五名40分。
若四隊同分,亦會重賽,每隊重賽時間為一分鐘。
若三隊同分,則屬相等級別,並將兩個次級懸空,均分三級之分數。
若兩隊同分,則屬相等級別,並將次級懸空,均分兩級之分數。
(注:重賽前每隊均可替換出賽的運動員。)
另設觀賽分,觀賽者須至少逗留三十分鐘才計分。
*觀賽者需於到場時簽到,並在逗留至少三十分鐘後再簽走,才會計分。*
(注:拔河比賽與跳大繩屬同一次觀賽。)
另設觀賽分,觀賽者須至少逗留三十分鐘才計分。
*觀賽者需於到場時簽到,並在逗留至少三十分鐘後再簽走,才會計分。*
(注:拔河比賽與跳大繩屬同一次觀賽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