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0月10日 星期六

書法比賽


書法比賽細則.二零一五年中文系系節


日期:20151014日(星期三)
時間:1830 – 21 : 15
地點:LSK 304
評審︰嚴志雄教授

比賽形式

是次比賽分成毛筆書法硬筆書法兩組,同時進行比賽。參賽者須於限時內(18 : 3021 : 15)完成比賽。

規則

一、 毛筆書法參賽須知
每個參賽者限取兩張宣紙
* 請完整抄錄全篇作品(連作品標題及作者)。
* 參賽者必須使用標準毛筆。(可使用大會提供之中楷毛筆或自備毛筆)
* 書法字體、大小不限。
* 為保公平,請勿於參賽作品上寫上個人姓名,否則作品將不獲接納。
* 切勿擅自更改作品編碼。
* 完成作品後,請攜同作品向系節負責人登記資料。
* 參賽者可自備宣紙作練習之用,但邀交之作品必寫在大會提供之宣紙上,否則作品將不獲接納。
* 所有參賽作品一經遞交,將不會獲發還,籌委會保留將作品宣傳及出版的最終使用權;賽果及得獎作品日後會公佈於系節網頁。

二、 硬筆書法參賽須知
* 每位參賽者限取兩張原稿紙
* 請完整抄錄選段,連文章標題、作者及標點符號。
* 參賽者可自由選用原子筆或墨水筆,字體不限,建議避免使用鉛筆,字體若模糊不清,恕不負責 。
* 為保公平,請勿於參賽作品上寫上個人姓名,否則作品將不獲接納。
* 切勿擅自更改作品編碼。
* 完成作品後,請攜同作品向系節負責人登記資料。
* 所有參賽作品一經遞交,將不會獲發還,籌委會保留將作品宣傳及出版的最終使用權;賽果及得獎作品日後會公佈於系節網頁。


名次及分數

毛筆及硬筆書法分別設第一至第三名。第一名110分、第二名90分、第三名70分。

(注:一切賽果,如獲獎名次、獲獎人數、獎項從缺等,最終均由評審決定。)

另設參與分,參加毛筆、硬筆書法比賽分別可為所屬書院加一分,每位參賽者可獲參與分上限為兩分

以上條文如有任何爭議,以評審及籌委會的決定作最後依歸。